崇公道对苏三说:“三条腿走路,总比两条腿走路,省些力气。”此话当真不假。抗日战争期间,我在山地工作近七年,每逢行军,手里总离不开一根棍子,有时是六道木,有时是山桃木。棍子的好处,还在夜间,可作探路之用。那样频繁的夜行军,我得免于跌落山涧,丧身溪流,不能不归功伴随我的那些木棍。
形象是不大雅观的:小小年纪,破衣烂裳,鞋帽不整。左边一个洋瓷碗,右边一个干粮袋,手里一棍木棍。如果走在本乡本土的道路上,我心里是会犯些嘀咕的。但那时我是离家千里之外,而从事的是神圣的抗日工作,人皆以我为战士,绝不会把我当成乞儿。
抗战胜利,回到家乡平原,我就把棍子放下了。
棍子作为文学用语,曾是恶称。自我反思:虽爱此物,颂其功能,本身并非棒喝之徒,所以放下它,也无缘歌喉一转,另作焚呗之声。至于他人曾以此物,加于自己的头上,也会长时间念念不忘,不能轻易冰释于怀,形成谅解宽松的心态。
乃修行不到之过。
现在老了,旧性不改,还是喜爱一些木棍。儿女所买,友朋所赠,竹、木、藤制,各色手杖,也有好几条了。其实,我还没有到非杖不行,或杖而后起的程度,手里拿着一根木棍,一是当做玩艺儿,一是回忆一些远远逝去的生活。
棍子有多条,既是玩艺,就轮流着拿,以图新鲜。既不问其新老,也不问其质地。现在手里拿的,是一根山荆木棍,上雕小龙头,并非工艺品。
此杖乃时达同志所赠。时达系军人,一九四二年,我回冀中时认识。他那时任冀中七分区作战科长,爱文艺,作一稿投《冀中一日》,为我选用。时达幼年在旧军队干过,后上抗大,分配到我的家乡。官级不高,派头很大,服装整齐,身后总有一个勤务兵。老伴生前告我:日寇五一大扫荡时,一天黄昏,她在场院抱柴,时达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闯入场院,把一个绿色大褥套推落在地,就急急上马奔驰而去,一句话也没说。褥套里都是书。我妻当天把书埋在地里,连夜把褥套拆了,染成黑色。
时达后来担任空军师长。“文化大革命”时,被林彪诱捕入狱。出狱后流放到长白山。无事可干,他就上山砍柴,选一些木棍,削制成手杖,托人捎到天津,送给王林和我。附言说:这种木棍,寒地所产,质坚而轻,并可暖手,东北老年人多用之。
时达前几年逝世了,讣告来得晚,我连个花圈,也没得送到他的灵前。现在手里,摆弄着他十年前送给我的一根棍子。
1986年10月17日下午,寒流至,不能外出,作此消遣。
附记:进城以后,时达曾到天津来过几次:一次,我同王林陪他到干部俱乐部,遇有舞会,他遂下场不出,乐而忘返。我因不会跳,也不愿看,乃先归。此次,我送他日本小瓷器数件,还有一幅董寿平画的杏花。据说,他视如珍宝。一次,是我在病中,他陪我到水上公园钓鱼。他不耐那里的寂寞,我劝他先回,他又不好意思。两个人胡乱玩了一会,就一同回来了。最后一次,是“文化大革命”结束,他当了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的主任,回河南探亲路过。自己已非军人,还是从当地驻军,借了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孩,当他的勤务兵。到舍下时,天色已晚,我送他到机关招待所,他看了看,嫌设备不好,坚决不住。只好托人给他联系了一处高级招待所,派汽车送去。此次,他给我带来长白山的松子,蘑菇,还有几种不知名的野菜,他都用破布缝制的小袋装好,并附以纸片说明。还送我一袋浮石,即澡堂用的擦脚石。
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