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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职业成长  学科:文学  发布:2022-05-03  ★★★收藏章节〗〖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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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客观主观并重。历史,整个地说来,是客观存在。人物的言行,看来是主观的,但必然受历史的制约。古代传记,所写的人物,从历史环境、历史事件中表现,如曹操之于汉末,诸葛亮之于三分。客观环境与主观意志,紧密结合,历史与人物,才能互相辉映,相得益彰。在传记中,人物主观成分的表现,不能过多,主要是表现其与时代相触发相关联的契机。

传记能否写得成功,作者的识见及态度,甚关重要。当然,作者要有学,掌握的材料要多。但材料的取舍、剪裁,要靠识。识不高则学无所用。识不高也难于超脱,难于客观,难于实事求是。写传记,有如下数忌:

一、忌恩怨、忌感情用事。传记所写是历史,只求存实。

是为了后人鉴戒,所以也求达理。不真实则理不能通,并能悖理,于后世有害。写传记,对成功者,不能预先存恐惧之念,对失败者不能预先存轻侮之心。对己有恩者不过誉,对己有怨者不贬低。个人恩怨,排除净尽,头脑冷静,然后下笔。如不能做到,就可以不写。

二、忌用无根材料。写传记,都知看重第一手材料。即个人观察所得,眼见是实的材料。这种材料,是不易得到的。

即使调查来的材料,也还有个剪裁取舍的问题,不一定完全可靠。至于文献记载,就更应该有所鉴别。过去,人物传记,有所谓家乘,即本人家族保存的材料;有所谓弟子记,即他的门人记录的材料;有所谓碑传,即死后刻在墓碑上的文字。

这些材料,还都不能叫做传记,其中有很多不实之处。历史家把这些材料,都看作第二手材料,加以取舍。作者还要实地考察。直接观察以求更可靠的印象和材料。司马迁世为史官,掌握着不少文字材料,但他在写作《史记》之先,还是要出去旅行,访问故老,收集传闻。

三、忌轻易给活人立传。一部二十四史,大多数都是写在改朝换代之后。人物都已死去很多年。时过境迁,淘汰沉淀,对他们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固定的评价。这样写来,容易客观。即本朝国史馆立传,也在盖棺论定之后。排除人事纷扰,再为一个人立传。这是历史传记写作的一个优长之处。当然,年代久远,也容易传闻异词,毁誉失度,有时几十年的事情,就弄不清楚,何况年代更久?这就要看史家的眼光,即识力。

给活着的人立传,材料看来易得,实际存在很多困难。干扰太多,不容易客观。他自己写的自传,也只能看作后人为他立传的材料,何况他人所为?

四、忌作者直接表态。中国历史传记,很少夹叙夹议,直接评价人物的写法。它的传统作法是“春秋笔法”,寓褒贬于行文用字之中,实际上是叫事实说话,即用所排比的事件本身,使读者得到对人物的印象、评价,因之引出历史的经验教训。大的史学家只是写事实,很少议论。司马迁在写过一个人物之后,有“太史公曰”一小段文字,谈他对这一人物的印象和评价,也是在若即若离之间,游刃于褒贬爱憎之外。

又有时谈一些与评价无关的逸闻琐事,给文字增加无穷余韵,真是高妙极了。班固以后,这种文字,称“赞”或称“史臣曰”,渐渐有所褒贬,但也绝不把这种文字滥入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