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力打门,门开了,房内漆黑一片,只见一片鬼影幢幢,或坐或卧;开门的女孩全裸着,身体重要的部分涂着荧光粉,在黑暗中一闪一闪地,倒也好新鲜。
“嗨!”她叫了一声。
“你来了,欢迎,欢迎!”另外一个女孩子也说。
我穿过客厅里躺着的人,小心地不踏到他们,就搬了箱子去自己房间里。
这群男男女女,吸着大麻烟,点着印度的香,不时敲着一面小铜锣。可是沉醉在那个气氛里,他们倒也不很闹,就是每隔几分钟的锣声也不太烦人。
那天清晨我起来,开门望去,夜间的聚会完毕了,一大群如尸体似的裸身男女交抱着沉沉睡去,余香还燃着一小段。烟雾里,那个客厅象极了一个被丢弃了的战场,惨不忍睹。
这些人是十分友爱和平的,他们的世界加入了我这个分租者,显得格格不入。
比较之下,我太实际,他们太空虚,这是我这方面的看法。
在他们那方面的看法,可能跟我刚刚完全相反。
虽然他们完全没有侵犯我、妨碍我,但是我还是学了孟母,一个月满就迁居了。
我自来有夜间阅读的习惯,搬去了一个小型的学生宿舍之后,我遇到了很多用功的外国女孩子。
住在我对间的女孩,是一个正在念教育硕士的勤劳学生,她每天夜间跟我一样,要做她的功课。我是静的,她是动的,因为她打字。
她几乎每夜打字要打到两点,我觉得这人非常认真,是少见的女孩子,心里很赞赏她,打字也是必须做的事情,我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这样的生活,我总是等她夜时收班了,才能静下来再看一会书,然后睡觉。
过了很久,我维持着这个夜程表,绝对没有要去计较这个同学。
有一夜,她打完了字,我还在看书,我听见她开门了,走过来敲我的门,我一开门,她就说:“你不睡,我可要睡,你门上面那块毛玻璃透出来的光,叫我整夜失眠;你不知耻,是要人告诉你才明白?嗯?”
我回头看看那盏书桌上亮着的小台灯,实在不可能强到妨碍别一间人的睡眠。
我叹了口气,无言地看着她美而僵硬的脸,我经过几年的离家生活,已经不会再生气了。
“你不是也打字吵我?”
“可是,我现在打好了,你的灯却不熄掉。”
“那么正好,我不熄灯,你可以继续打字。”
说完我把门轻轻在她面前阖上,以后我们彼此就不再建交了。
绝交我不在乎,恶狗咬了我,我绝不会反咬狗,但是我可以用棍子打它。
在我到图书馆去做事时,开始有男同学约我出去。
有一个法学院的学生,约我下班了去喝咖啡,吃“唐纳子”甜饼,我们聊了一会儿,就出来了。
上了他的车,他没有征求我的同意,就把车一开开到校园美丽的湖边去。
停了车,他放上音响,手很自然地往我圈上来。
我把车窗打开,再替他把音乐关上,很坦然地注视着他,对他开门见山地说:“对不起,我想你找错人了。”
他非常下不了台,问我:“你不来?”
“我不来。”我对他意味深长的笑笑。
“好吧!算我弄错了,我送你回去。”他耸耸肩,倒很干脆。
到了宿舍门口,我下了车,他问我:“下次还出来吗?”
我打量着他,这人实在不吸引我,所以我笑笑,摇摇头。
“三毛,你介不介意刚刚喝咖啡的钱我们各自分摊。”
语气那么有礼,我自然不会生气,马上打开皮包找钱付给他。
这样美丽的夜色里,两个年轻人在月光下分账,实在是遗憾而不罗曼蒂克。
美国,美国,它真是不同凡响。
又有一天,我跟女友卡洛一同在吃午饭,我们各自买了夹肉三明治,她又叫了一盘“炸洋葱圈,”等到我吃完了,预备付账,她说:“我吃不完洋葱圈,分你吃。”
我这傻瓜就去吃掉她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