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孝文帝元宏(467-499年)是北魏最有作为的君主,献文帝拓跋弘的长子。献文帝在位时就禅位给他,改年号为延兴。他年仅5岁,由冯太后执政。冯太后于太和十四年(409年)病死,他开始亲政。北魏统治者从他开始改为汉姓。
冯太后是北魏文成帝拓跋濬的皇后,孝文帝元宏的祖母。她接受过儒家文化的熏陶,是我国历史上杰出的封建女政治家。在她周围,有一批汉族士大天,如李冲、高允等,这使孝文帝从小就受到汉文化深刻的影响。孝文帝即位后,冯太后就主持了一系列改革,其中最重要的是颁行俸禄和实行均田制。北魏前期百官没有俸禄,其收入主要靠掳掠和赏赐。官吏贪污盔窃,直接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颁行俸禄后,北魏吏治大为改善,阶级矛盾有所缓和,加速了北魏社会的封建化。均田制是我国历史上一项重要的土地制度,它是将无主的土地和荒地重新大量,划定地界,按规定授给农民,这有利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安定社会秩序。与此同时,北魏政府还实行了赋税制度的改革,废除宗主督护制,建立三长制,加强了对民众的管理。
孝文帝亲政后,深知要使北魏富强,就必须进一步实行改革,尤其要抛弃民族偏见,接受汉族的先进文化。他决定迁都洛阳,全面改革鲜卑旧俗,规定以汉服代替鲜卑服,以汉语代替鲜卑语,改鲜卑姓为汉姓,鼓励鲜卑族与汉族通婚,采用汉族典章,评定土族门第等;他的改革遭到以太子为首的守旧贵族的反对,他们图谋发动叛乱。孝文帝粉碎了他们的阴谋,处死了太子恂。孝文帝的汉化政策大大加速了民族的融合,促进了北魏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
孝文帝还改革了官制进行了官制,采用食邑制,加强对官吏的考核等。他对法制也进行了改定,废除苛酷刑罚,强调实事求是,两次修订了律令。他崇儒尚佛,祟孔子,重视礼教,全力推行汉族的儒家教育,佛教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作为一名杰出的政治家,他锐意改革,加速汉化,使北魏最终完成向封建制度的转化,对我国历史的发展有一定的进叔作用。太和二十三年(499年),孝文帝带兵南征途中不幸病死,在位29年,庙号为高祖,谥号为孝文帝。
北魏孝文帝改革的主要内容。
孝文帝改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范围极其广泛,内容也极为丰富。总体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第一,推行均田制。在均田制的同时又颁布了与之相联系的三长制和租调制。均田制使农民分得了一定数量的土地,将农民牢牢束缚在土地上,成为国家的编户,保证了地主们的基本利益及土地私有制。而租调制则相对减轻了农民的租调负担,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从另一方面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第二,整顿吏治。吏治的败坏不仅激化了社会矛盾,同时也使统治阶级内部产生了矛盾。在这项改革措施中,以“治绩”的好坏为标准。整肃了官僚机构,巩固了封建统治。第三,促进民族融合。主要内容有改官制、禁胡服、断北语、改复姓、定族姓、迁都洛阳等,这是孝文帝改革中最重要的措施。
北魏孝文帝的改革措施
1.制定官吏俸禄制度,整顿吏治。
北魏官吏旧无俸禄,中央官吏按等级得到战争中获得的财物和劳动人口,地方官只要上交一定数量的租税和绢帛等实物,就可以任意搜刮百姓,结果吏治黑暗,贪污成风,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直接威胁到北魏政权的稳定。为澄清吏治,巩固统治,484年,实行俸禄制。诏书说:“故宪章旧典,始班俸禄。户增调三匹,谷二斛九斗,以为官司之禄。均预调为二匹之赋,即兼商用。”(《魏书高祖纪》)俸禄制就是由国家征收统一的租调,筹集禄银,按级别高低发给官吏,不许官吏自筹。同时将班行俸禄与严惩贪赃紧密地联系起来,规定了在“禄行之后,赃满一匹者死”的严厉惩治措施。孝文帝实行的俸禄制,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整顿吏治、惩办贪污,使北魏吏治状况开始明显好转,为北魏政权进行各方面的改革提供了一个比较有利的政治局面,成为推动北魏王朝走向兴盛的重要因素。
2.推行均田制
北方自西晋后期八王之乱、永嘉之乱以来兵戈不息,百姓流亡,以致“千里无烟”,土地大量抛荒,政府控制着大量的无主荒地,这就使得均田制的推行成为可能。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国家赋税收入,485年,冯太后、孝文帝采纳大臣李安世的建议,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即按一定的标准将国家控制的土地平均分给农民耕种,土地不得买卖。不种则由政府收回。同时,鼓励开垦荒地,发展生产。均田制的推行影响深远:首先一定程度上使无地农民获得了无主的荒地,农民有了安居乐业的可能,生产积极性提高,同时大片荒地被开垦出来,粮食产量不断增加,从而积极推动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其次,均田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并未触动封建地主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徭役,另一方面促进了北魏政权的封建化,从根本上巩固了北魏的统治;再次是均田制的推行极大地推动了北方内迁各族改变原先落后的游牧生活而向封建农民的转化,推动了这一时期北方民族大融合高潮的出现;还有,均田制对后代田制也有很大影响,先后为北齐、北周、隋、唐所沿用,施行时间长达三百多年。这一制度的选择、推行为中国封建鼎盛时期的出现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3.设立三长制。
为配合均田制的推行,强化对地方的控制,486年,朝廷采纳大臣李冲的建议,实行三长制。规定:五家设一邻长;五邻设一里长;五里设一党长,选择本乡“强谨”的人充当。三长制是北魏基层行政组织。其职责是检查户口,征收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推行均田制。三长制的推行一是健全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体制,保证了国家对人民有效地控制,二是有利于推行均田制。
作用:健全地方基层政权,取代豪强地主把持的宗主督护制。加强中央集权。
4.推行新的租调制
在实行三长制的同时,颁布与均田制相适应的新的租调制。规定一对夫妇每年向政府缴纳粟二石,帛或布一匹。这一制度使农民负担大为减轻,许多受庇于豪强的农民也纷纷转向政府,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增加了政府的收入。
5.孝文帝迁都后,便大力推行汉化政策。
主要内容是:第一,禁止穿鲜卑服装,一律改穿汉族服装;第二,禁止用鲜卑语,改说汉话;第三,改鲜卑复姓为汉姓,孝文帝把自己皇族拓跋姓改为元姓,禁止鲜卑族同姓通婚,提倡鲜卑贵族同汉家世族通婚。第四,在鲜卑中建立门阀制度,把汉族地主的门阀制度推广到鲜卑族当中去。第五,改鲜卑官制、法律、礼仪、典章为汉制,革除鲜卑旧制。
孝文帝推行汉化政策是非常坚决的,他坚决镇压反对改革的叛乱,对改革措施也实施严格督察。一次,他在街上看见一个妇女坐在车中,作鲜卑打扮,就在朝廷上责备任城王拓跋澄督察不严并让史官记载下来。?
孝文帝的改革,加速了鲜卑和北方的封建化(即汉化)过程,促进了北方民族的大融合。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使北魏政权得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