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那些豪华飞机相比,利尔的喷射机的确显得太小,设备也简单。但它的最大优势在于速度和价格:它的巡航速度高达每小时570英里,下滑速度能达到630英里,比一般飞机快得多;它的爬高速度在1万英尺以下比F-100超军刀式战斗机还快。就价格而言,能与之竞争的同类飞机售价一般都在百万美元以上,利尔的喷射机售价却不到60万美元。所以他成功了,订货单像雪片一样向他飞来。
威廉利尔有着超人的精力,他反对夸夸其谈,崇尚实干。他工作起来是没有时间概念的,经常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他个人既没有星期天,也没有节假日。在空闲的时候,他绝不会坐在办公室里,而是带着他那条黑色的小狗,到下面的每一个部门去巡视,并当场下达各种各样的指令。
利尔深知,一架飞机的重量往往决定它的性能,同样的动力,机身轻的飞机能飞得更快,载得更多,飞得更远。因此,尽一切可能减轻飞机的重量是利尔最有兴趣的事。哪怕每个零件减轻十几克,一架飞机有1万多个零件,算起来也就很可观了。
利尔不喜欢动笔,他厌恶公文,也没有备忘录。他喜欢动手,如果他想修改某一个零件,他不是先找技术人员绘图、计算、评议,经过试验再改,而是直接到车间去,在那个零件上进行修改。按照严格的设计程序来说,他这种做法的确是有点"胡来",但他一向就是这么做的。当初,他的第一架原型飞机坠毁之后,在第二架飞机试飞的前一天,他突然心血来潮,决定将机翼的前缘做一次修改,以便达到更佳的时速性能。在一般飞机制造厂,作这种重大的修改,都要从全面的再设计做起,至少要费时半年,花10多万美元。利尔的做法却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他只找了威奇塔一个最好的做汽车车身的工人来,让他把快干防冻漆混合物涂在机翼的前缘上,然后用锉刀性成所需的形状,到第二天试飞以前,一切都已完成。只花了48美元。试飞结果证明修改达到了预期的性能。于是,后来生产的飞机机翼都按照新的式样做了。
在利尔的公司里,一个设计构想或一个修改方案,往往几天之内就要用在飞机上,并且总是准确无误而又成功的。他并不经常做那种冒险的事,毕竟事关飞行安全。他要的是速度,他最讨厌磨磨蹭蹭,对他的手下人,他也是这样要求的。
利尔这人粗鲁顽固,不太好相处。但也豪爽坦诚,一点不狡诈,高兴时立刻喜形于色,当他对下属的工作不满意时,会不顾场合,将他们骂得狗血喷头。为此,也有不少人恨他。在公司里,他是大权独揽的,从生产、财务到广告、推销、采购,事无巨细,他都要亲自过问,很少让别人做决定。他有充足的精力来应付这一切。好像工作对他是一种享受。而一般人眼里的享受,在他眼里却没有什么价值。他是一个亿万富翁,但他生活上却相当简朴。他的住所在威奇塔郊外一个高级住宅区里,房屋宽大而舒适,但绝不豪华。家里只有一个佣人,兼做厨师和管家。有客人来,利尔的夫人亲自上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