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不知道狮子在那地方还有脚趾。”罗杰说。
“人们称那为残留趾。”哈尔说。
“那趾是干什么的?长得太高挨不着地。”
“尽管这样,它们是狮子用得最多的脚趾,而且最危险。一个成熟的狮子的残留趾足有6厘米长,平时它们总是收着,藏在肉趾里,但狮子能把它们伸向不同的角度。它们像剃刀一样锋利,而且非常结实,狮子只用残留趾划一下就能把一个人的躯体划开。”
“但这头小狮子用残留趾握竹竿。”
“是的,它长大以后就会用残留趾抓住食物。它们有点像人的大姆指,如果你没有大拇指就不能抓住东西,一头狮子没有残留趾就不能把东西抓牢。看到了吧,一头狮子可真是全副武装了,但当它闭上嘴,藏起利齿,放下爪子,收起残留趾,它看起来似乎连苍蝇也伤害不了。”
“它还有其它的秘密武器吗?”
“还有一个。你摸一下扑扑的尾巴尖。”
罗杰摸了一下,“哎哟!”他叫道,“尾巴上有根针,就在小狮子尾巴末端的黑毛中。它有什么用吗?”
“防备后部受到攻击,狮子的尾巴十分厉害,如果它的对手从后面上来,就很容易被刺伤,那感觉就像是被大黄蜂叮了一下。
扑扑喝完牛奶,抬起头,喵喵地叫。简直不能相信,这可爱的小东西将来会成为百兽之王,统治森林。
哈尔俯身,抚摸它的耳后,它就更像家猫一样呜呜地叫,就像是风琴的低音。
“我再让你看着狮子像猫的另一面。”哈尔说,“把那瓶面霜给我。”
“你不是给扑扑刮胡子吧!”
“不要怕。”他拿出手帕,在上面抹了一点面霜,把散发香味的手帕丢在扑扑鼻下的地上。
扑扑用爪拨弄着手帕,它高兴得转着圈跑,兴奋得喘不过气来,把脸埋在满是香味的手帕中。
“真像一只大猫。”罗杰说。
“同猫完全一样。”哈尔赞同道,“甚至比猫更喜欢香味。”
“香气里有什么使它这么兴奋?”
“香气对人不也有这样的作用吗?——只是多少而已。至少人们喜欢香味。真是件奇怪的事——香味对雌狮不会产生如此大的作用,雄狮则不能自制。在大的猫科动物身上的作用也不尽相同。豹子和虎喜欢香味,但不那么激动,也许狮子更接近家猫。”
如果能整天和扑扑一起玩该多好呀,但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他们把小狮子用皮带系在一个床角上,让它独自一个去享受香味,然后出发去寻找食人狮。
到什么地方去找呢?铁路工人分散在5公里长的铁路线上,要两个人监视5公里之内发生的事是不可能的。一头狮子可以长时间趴在地上不动,它棕色的皮毛同它周围枯黄的草地一个颜色,如果它身上有一块黑斑,那也不过像一丛小树的颜色而已。
兄弟俩爬上车站的屋顶,用双筒望远镜观察。
“没用!”哈尔说,“这儿不够高,任何一个矮树丛、一个草丛、一个蚁冢后面都藏得住一头狮子。”
他们下了屋顶。什么也干不了,只能沿着5公里长的铁路线巡逻。
他们手里拿着枪,慢慢地沿着铁路走着,每人各观察铁道一侧的动静。当他们走过营地时,碰巧看见邓根从帐篷里出来,他也拿着枪。当他看见哈尔兄弟俩时,掉头朝相反的方向走掉了。
这是件慢而细致的工作。要判断那些棕黄色的东西是草丛还是狮子,要询问碰到的每个人,看他们是否发现异常情况,还要寻找狮子的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