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谁?”我问。
“本葛恩,”他答道,他的声音听起来沙哑而生涩,像把生锈的锁。“我是可怜的本葛恩,是的;我已经有三年没跟人说话啦。”
现在我已看出,他是个和我一样的白人,并且他的长相还蛮好看。他裸露着的皮肤都被太阳晒黑了,甚至他的嘴唇都是黑的;在这样黑的一张脸上,他的明亮的眼睛着实使人吃惊。在所有我见过或想像出来的乞丐中,他是穿得最破烂的。他穿着船上的旧帆布和防水布的碎片缀成的衣服,这件不同寻常的鹑衣全都是用一系列各不相同、极不协调的栓结物连缀到一块儿的,如铜扣、小细棍以及涂了柏油的束帆索环儿。在他的腰间系着一条旧的带钢扣的皮带,那是他全身上下最结实的一样东西了。
“三年!”我叫道。“是船只失事了吗?”
“不,朋友,”他说──“是被放逐的。”
我听过这个字眼,我因此知道这是海盗中相当普通但是可怕的一种惩罚手段,只给受罚者一点弹药,然后将他甩在某个遥远的荒岛上。
“是三年前被放逐的,”他继续说道,“从那以后,就以山羊为生,还有浆果和牡蛎。要我说,人到哪儿都能自谋生路。但是,朋友,我一心向往文明人的饮食。你现在身上是否碰巧带着块干酪?没有?哎,多少个长夜我都梦见干酪──多半是烤好的──等梦醒了,我还是在这儿。”
“要是我还能回到船上,”我说,“你就会有成堆的干酪吃。”
说话间他一直在抚摸我衣服的料子,抚摸我光滑的手,观赏我的鞋,总之,在他说话的间歇里,对于一个同类的出现,他表现出了一种孩子气的高兴。但是听了我最后的话,他抬起头来,露出一种吃惊和狡黠的神气。
“要是你还能回到船上,你是这么说的吗?”他重复道。“怎么,现在谁在阻拦你吗?”
“我知道不是你。”我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