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尖锐引来了她丈夫的异议。她丈夫是一位经济学家,此刻正坐在她身边。
这位经济学家冲着妻子说:“我们的想法比你们实际。中国那么多的人口,那么大的地方,以前生活状态普遍不好,现在终于好起来了,当然要尽快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如果太讲究建筑的文化格调,中国各省各县都需要有大量高水准的建筑学家,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我认为,快速改变人们不可忍受的生活,在这一点上应该急功近利。”
他的话使我想起一件往事。五年前,一批台湾艺术家首次来上海,坐在出租汽车上看到街道两边已经很少见到老式的石库门房子,便言词激烈,没想到那位出租汽车司机把车停了下来,一定要与他们辩论。他的主要论点是:你们为了文化参观,逼迫上海人再住那种没有卫生设备和煤气管道的房子,于心何忍但是无论如何,女建筑学家的基本意思是正确的。后来她与我们,包括她的丈夫,达成了一些共识,譬[pì]如:既具备现代功能、又体现历史风范的经济型民用住房,不必单个设计,而应该提供一系列范本,供自由选择和成批生产;中国建筑业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城市的整体布局,应该从过去那种非专业化的长官意志决定,转移到专家委员会的裁判上来;中国建筑业的全面兴盛,一定是在拥有了足够新型国际性建筑人纔之后,因为只有他们纔能从宏观范围内捕捉民族传统信号,与现代需求的嫁接。
这些共识,主要是从建筑学家的角度来考虑的,但建筑的事关及全民,因此必须获得法律的帮助,就像欧洲很多国家那样。在那些国家,拆了不该拆的房,盖了不合适的楼,都要受到法律惩处。
当然,比法律更为普遍需要的是教育。在欧洲,即便是在山乡农村,我们也会惊叹他们的整体审美水平,这便是几百年教育的结果,而这种教育大多不是发生在课堂。一个人不喜欢某种绘画可以不进美术馆,不喜欢某种音乐可以不进音乐厅,而建筑则是一种强制性的审美,一旦出现,谁的眼睛也躲不了,必须年年看、天天看。这对很多市民来说构成一种积极或消极的审美适应,对于青年学生来说则构成一种顺向或逆向的审美教育。结果,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的审美水平渐渐水涨船高,或渐渐不可收拾。
由此可知,建筑的事情确实不能像那位经济学家主张的那样急功近利。急功近利最容易阻碍人们的审美觉悟,以后觉悟了想弥补又总是为时已晚。奇怪的是我们每次在后悔不迭的同时总在进行着让明天后悔的事,循环往复形成怪圈。
对我们周围的很多人来说,什么是建筑建筑就是由水泥浇铸的后悔。
建筑的这个定义也许可以进入《魔鬼辞典》。那就让它在那里呆着吧,我们要抽出手来去阻止那种循环,破解那种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