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种之中第二种专指神话传说的创作方法,暂且不谈,第一种“按照事物本来的样子去摹仿”便是现实主义,第三种“照事物应当有的样字去摹仿”,从前一般叫做“理想主义”,也可以说就是浪漫主义,因为“理想”仍是人们主观方面的因素。
不过过去人们虽早已看出这种分别,却没有在这上面大做文章。等到十八、九世纪作为流派的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各树一帜,互相争执,于是原先只是自在的分别便变成自觉的分别了。文艺史家和批评家抓住这个分别来捡查过去文艺作品,也就把它们分派到两个对立的阵营中去了。例如有人说在荷马的两部史诗之中,《伊利雅特》是现实主义的,而《奥德赛》却是“浪漫主义”的,并且有人因此断定《奥德赛》的作者不是荷马而是一位女诗人,大概是因为女子较富于浪漫气息吧?
我个人仍认为两种创作方法虽然是客观存在,却不宜过分渲染,使旗帜那样鲜明对立。我还是从主客观统一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诗是反映客观事物的,而反映客观事物却要通过进行创作的诗人,这里有人有物,有主体,有客体,缺一不行。这问题的正确答案还是所引过的高尔基的那段话;不妨重复一下其中关键性的一句:
在伟大的艺术家们身上,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时常好象是结合在一起的。
高尔基曾指责批判现实主义“不能给人指出一条出路”,出路何在?当然在革命。所以在我们的社会主义时代,我还是坚信毛泽东同志的“革命的现实主义与革命的浪漫主义相结合”的主张。是否随苏联提“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较好呢?我还没有想通,一,为什么单提现实主义而不提浪漫主义呢?二,如果涉及过去文艺史,是否也应在“现实主义”之上安一个“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或“资本主义”的帽子呢?对这个问题我才开始研究,还不敢下结论。这也是一个重要问题,请诸位也分途研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