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的空前活跃和空前无效,使人们有可能对它进行冷静解剖,然后推敲出一些起码的行为规范在社会上普及,使人们早一点走出这个阶段。然而不幸得很,由于我们日常见到的嫉妒基点太低,提出的行为规范也只能十分粗浅。有一次与一群好友闲聊,玩笑地构想着一些能够稍稍遏制嫉妒狂潮而又能被大家记得的规范,结果想来想去也只想出诸如“不要偷窥和指责别人的起居方式”、“不要损毁你不想买的商品”之类,实在不登大雅之堂。算来也真是命苦,活了好几十年,见到的始终是低等级的嫉妒,很少有品位稍稍高一点的。高品位的嫉妒,只能在文学作品中欣赏。
下世纪的嫉妒会是什么样的呢?无法预计。我只期望,即使作为人类的一种毛病,也该正正经经地摆出一个模样来。像一位高贵勇士的蹙眉太息,而不是一群烂衣兵丁的深夜混斗;像两座雪峰的千年对峙,而不是一束乱藤缠绕树干。
它曾是两匹快马在沙漠里的殊死追逐,它曾是两艘炮舰互相击中后的一起沉没,它曾是一位学者在整理另一位学者遗稿时的永久性后悔,它曾是各处一端的科学家冷战结束后的无言拥抱,它曾是两位孤独诗人一辈子的互相探寻,它曾是无数贵族青年决斗前的默默托付……
是的,嫉妒也可能高贵,高贵的嫉妒比之于卑下的嫉妒,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有关爱他人、仰望杰出的基本教养。嫉妒在任何层次上都是不幸的祸根,不应该留恋和赞美,但它确实有过大量并非蝇营狗苟的形态。
既然我们一时无法消灭嫉妒,那就让它留取比较堂皇的躯壳吧,使它即便在破碎时也能体现一点人类的尊严。
任何一种具体的嫉妒总会过去,而尊严,一旦丢失就很难找回。我并不赞成通过艰辛的道德克制来掩埋我们身上的种种毛病,而是主张带着种种真实的毛病,进入一个较高的人生境界。
在较高的人生境界上,彼此都有人类互爱的基石,都有社会进步的期盼,即便再激烈的对峙也有终极性的人格前提,即便再深切的嫉妒也能被最后的良知所化解。因此,说到底,对于像嫉妒这样的人类通病,也很难混杂了人品等级来讨论。我们宁肯承受君子的嫉妒,而不愿面对小人的拥戴。人类多一点奥赛罗的咆哮、林黛玉的眼泪、周公瑾的长叹怕什么?怕只怕那个辽阔的而又不知深浅的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