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今晚好像有点激动,他那算不算“兽性大发”?“兽性”到底是个什么性?兽跟人不同的地方,不就是野兽是会吃人的吗?他又没吃她,只温情脉脉地吻吻她而已,没觉得有什么跟野兽相通的呀。
一直到了第二天,她才有机会把老三的信拿出来读。那星期该她锁教室门,她就等到别人都走了,才坐在教室的一个角落里,摸出那封信,拆开了看。老三的信是写得很好的,可以说是温情、热情加深情。他写他自己的那些思念的时候,她看得很感动,很舒服。但他把她也写进去了,而且他写她的那个笔调,有点不合她的胃口。
如果他只写他怎么爱她,怎么想她,不把她写得象个同谋,她会很欣赏他的信。但他还写了“我们”怎么怎么样,这就犯了她的忌讳了。她也收到过一些情信,大多数是她同学写的。不管写信人文字水平高低,她最反感的就是写信人自作多情地猜测她是对他有意思的。
记得有一个男生,也算作文写得不错的,但那人真叫厚颜无耻,每次写信都好像她已经把她的心交给他了一样。她不理他,他说那是她喜欢他的表现,因为她对他的态度与众不同;如果她跟他说了一句话,那更不得了,他马上就要夸大其词地写到信里去,当作她喜欢他的证据。估计你就是对他吐口唾沫,他都会认为那是你喜欢他的证据:为什么她只对我吐,不对别人吐呢?这不是说明她跟我关系不一般吗?
对那些给她写情信的人,她还是很尊重很感激的,一般不会让人家下不来台。但对这个厚颜无耻的同学,她真的是烦透了。他不仅写信给她,还对人讲,说他在跟静秋“玩朋友”,搞得别人拿他们两个起哄,连她妈妈都有一半相信了,说:“如果你从来没答应过他什么,他怎么会那样说、那样写呢?”
静秋忍无可忍,拿着那个家伙的信跑到他家去告了一状,他才收敛了一些。
她不明白老三这么聪明的人,为什么看不出她不愿意他把她热情的一面写在信里呢?她愿意他把她写成一个冷冰冰的人,而他则苦苦地爱她,最后——注意,是一直到了最后,尽管她不知道这个最后是什么时候——她才给他一个爱的表示。她觉得真正的爱情就是这样的,就是从第一章就开始追,一直追到最后一章女孩才松口。
她本来当时就要把老三的信撕掉扔厕所里去的,但她想到这封信有可能是老三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了,她又不忍毁掉了。她趁妈妈出去家访的机会,把那封信也缝在棉衣里了。
她能感觉到她妈妈对她管得比以前紧了,连她去范俐家都要问几遍,好像怕她又跟上次一样,说是去丁玲家,结果却跟一个勘探队的人跑出去了。
她想想就觉得不公平,她哥哥也是很早就有了女朋友,但她妈妈从来没有这样防贼一样防着他哥哥,反而很热心地帮忙招待哥哥的女朋友。每次哥哥的女朋友要来,妈妈都想方设法买点肉,做点好菜招待她,还要提前一天把床上的垫单被单搜罗一空,大洗特洗,结果有好几次都累得尿血了。
她妈妈总是说:“我们这种人家,要钱没钱,要权没权,成分又不好,除了一份热情,我们还拿得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