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觉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江玉梅在山神庙边空屋中已过数月,忽一日肚疼,生下一儿。王婆近前言曰:“此儿只好丢在水中,恐李长者得知,害人性命。”玉梅再三哀告曰:“今他父亲痛遭陷劫,看此儿亦投三光出世,望乞垂怜,待他满月,丢了未迟。”王婆见玉梅情有可矜,心亦怜之,只得从其所言。
不觉又是满月,江玉梅写了生年月日,放在孩儿身上,丢在山神庙中,候人抱去抚养,留其性命。写道:“河南汝宁府人氏,金胜祖,年一岁,十月十五日午时生。”写毕,遂与王婆抱至庙中,正是:人间私语,天闻若雷。
暗室亏心,神目如电。
元来山神使令金彦龙夫妇来这山神庙问其吉凶,入得庙来,却撞见江玉梅。公婆二人大惊,问其夫在何处,玉梅低声诉说前事。彦龙听了,苦不能忍,正欲具状告理,却值包公访察缉知其事。次日,即差无情汉领着关文一道,径投河南府洛阳县,下了拘拿李中立起解到台令。左右将李中立重责了一百,暂且收监。未及审勘,王婆又欲充作证见凭,玉梅报谢:“后当报答。”包公令金彦龙等在外伺候。
且说金本荣自离了汜水县,无处安身,径来山中,撞见雪涧师父,留在庵中修行出家,不知父母妻子下落,心中愁闷不乐。忽一日,师父与金本荣言曰:“我今日叫你去开封府抄化,有你亲眷在彼,你可小心在意,回来叫我知道。”金本荣拜辞了师父,径投开封府来,亦与金彦龙父子相见,同到开封府前。
正值包公升厅,金彦龙父子即将前事又哭告一遍。包公即令狱中取出李中立等审勘。李中立不敢抵赖,一一供招:“实贪财谋害,强占伊妻,所供是实。”包公吩咐取面长枷,枷镣锁肘,送下死囚牢去。将李中立家财,一半给赏李四,一半给赏王婆,追其宝贝给还金本荣,俱各无罪。李中立妻发边远配军。具奏,朝廷文书下来,勘问得李中立违法,谋害人命已存,其情实是难恕。谋占妻未成奸,律法难容,合该处斩,以戒后人。次日包公令左右人等,牢中取出李中立开了长枷,押赴市曹处斩首示众已讫。时人有诗叹曰:祸福昭彰本在天,休将报应作徒然。
暗中神鬼分明见,若不亡家定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