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1)也,无莫(2)也,义(3)之与比(4)。”(《论语里仁第四》)
【注释】
(1)适:音“笛”,专主也。
(2)莫:不。
(3)义:适宜、妥当。
(4)比:依照。
【语译】
孔子说:“君子对于天下的人和事,没有绝对如此的标准,也没有绝对不可如此的标准,就是依照义去衡量。”
【研析】
本章谈论的是个人的道德修养问题,孔子提出对君子要求的基点:“义之与比。”有高尚人格的君子为人公正、友善,处世严肃灵活,不会厚此薄彼。也没有绝对的条条框框,就是依照是否符合“义”来作取舍的衡量。
【延伸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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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古今中外有许多人,富贵功名当前,仍无法动摇其以义为依归的心志,请您列举一人说明。
【历史故事】
范滂别母
苏东坡幼年的时候是由他的母亲启蒙读书的,九岁时,苏母教东坡读《后汉书范滂传》时,不禁叹息起来,于是苏东坡问其母说:“轼若为滂,母许之乎?”程氏说:“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邪?”
以后苏东坡以天下为己任,遇苦厄而不悔的用世之意,是深受范滂影响并以之为典范的,那么范滂是何许人?苏氏母子感慨的又是什么呢?
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是后汉时代嫉恶如仇、忧国忧民的气节之士,有澄清天下之志。时冀州大饥,盗贼四起,可官吏却置百姓死生于不顾,继续巧取豪夺。朝廷委派范滂去查处贪官。当时,范滂登车揽辔,“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及至冀州边境,当地的官吏自知罪责难逃,纷纷望风解印而去。两年后,范滂因政绩卓著,被任命为光禄勋主事。
范滂的官职始终不大,任汝南郡功曹时,抑制豪强,制裁不轨,结交士人,反对宦官。后来,范滂成为太尉黄琼的属下。专门监督官吏的行为。范滂不计个人得失,一连弹劾刺史以及豪权高官二十余人。有位尚书责备范滂,怀疑他有私怨。范滂说,我所以这么做,决不是为了私怨,是情况很严重,所以先举所急,我听说农夫除杂草,嘉榖必茂,忠臣除奸佞,王道可清。如果发现核查的事实有出入,我甘愿受到处罚。尚书无言以对。
汉灵帝建宁二年,宦官专权,大诛党人。作为清流派人物的范滂早已经罢官在家。当时督邮吴导奉诏索拿范滂,来到汝南,竟伏床大哭。范滂知道是为自己而来的,遂投案。汝南县令郭揖印绶丢弃一旁,要和范滂一起逃亡。范滂道:“滂死则祸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离乎?”
其时老母在堂,遂于老母诀别说:“仲博(滂弟)孝敬,足以供养,滂从龙舒君归黄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滂母道:“汝今得与李、杜(指李膺、杜密,皆当世名士,亦同时被征身亡)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范滂跪着接受母亲的教诲。尔后,他站起来对儿子说:“我要教你作恶,可是恶是不能做的;我要教你为善,可是我生平并没有作过恶,却得到了这样的下场。”说着,他身边的人都哭成了一片。最后范滂从容的跟着督邮一起赴京师,不久,死在监狱里,当时年仅三十三岁。李膺、杜密、范滂等人死后,天下的有识之士暗地里都议论,大汉的天下恐怕是不能长久不了。
范滂别母,给天下人和中华文化史留下了一段千古绝唱。后人在评论范滂的义举时,称其幽深牢破室族而不顾,至于子伏其死而母欢其义,壮矣哉。而当时的张俭则被世人所不齿。张俭是名士、党人之一,在遭遇党锢之祸时仓皇逃跑。在逃亡时,天下人闻其名者,都义不容辞地保护他,以致很多人被灭族屠身。后人将二人相比较时,范滂的舍身取义就更让人自愧不如了。
这就是范滂别母!无怪苏母程氏要慨然叹息并勉励其子仿效了。虽有揽辔澄清的范滂,然则未必有勉儿就义之滂母。每当我读此之时都能慷慨激昂,倍增豪气!范母如此胸襟,范滂如此从容,虽历万年,而依然名垂青史,万古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