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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大学  学科:文学  发布:2022-05-07  ★★★收藏章节〗〖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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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足交款,并无回扣。(七)本借款之交付偿还付息,及其他一切授受,均在日本东京办理。(八)吉、黑两省金矿与国有森林,以及林矿所生之政府收入,作为担保品。(九)本合同有效期内,关于前条林矿及其收入,拟向他人借款,须先与本债权人商议,俟本债权人认可,方得另借。(十)俟本利偿清时,本合同作废。十条以外,尚有附约四条:(一)中国设立吉、黑两省采木开矿股份公司时,此次承受借款各银行,得投资达资本总额之半。(二)中日合资办法,由两国委员协定。(三)中国政府,如届时不能还款时,该借款即作为日本出借各银行在中国设立之林矿公司内股份。(四)中国政府,因募集该股份公司之股份券时,日本出借各银行,得代理发行该券全部或一部。

(乙)订借善后垫款一千万元。民国六年八月间,财政部曾向日本银行团借第二次善后借款垫款日金一千万元,以盐税余款为抵押。兹复由财政部总长曹汝霖,向日本正金银行代表武内金平氏商恳,由武内金平氏绍介日本银行团,再借日金一千万元,仍作为该借款垫款,为整理中国、交通两银行纸币之用,利息七厘,一年为限,仍以盐税余款为抵押,条约与前次相同。见八十九回。又因上年所借三千万元,期限将满,由财政部商妥日本银行团,展期一年,内容悉如前约办理。

(丙)订借吉会铁路款一千万元。自吉林达延吉南境及图们江以至会宁一带,勘定路线,前曾与日本约定,中国政府开办时,款项不敷,应向日本协同筹办。交通总长兼财政总长曹汝霖,乘隙入手,因与日本兴业银行及台湾银行、朝鲜银行,商订吉会铁路借款预备合同,共十四条:(一)由中国政府速拟定本铁路建筑费,及其他必需费用,征求该三银行同意,由三银行议定金额,代为发行中国政府五厘金币公债。(二)本公债期限为四十年,自公债发行日起算,第十一年开始还本,依分年摊还方法办理。(三)中国政府,俟吉会铁路正式借款合同成立,即着手建造铁路,期在速成。(四)中国政府,应与日本帝国朝鲜总督府铁路局,共同建造图们江铁桥,负担建造费半额。(五)中国政府,为本公债付还本息之担保,即为现在及将来本铁路所属之一切财产及其收入。(六)

本公债之实收额,按照从前中、日所订之铁路借款合同,折衷规定。(七)以上各条所未规定之条项,准照清光绪三十三年订定之津浦铁路合同,双方协议决定之。(八)

吉会铁路正式借款合同,以本预备合同为基础,限期六个月内,订定正式合同。(九)预备合同成立,即由日本三银行垫借日金一千万元,十足交款,并无回扣。(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