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太后因贫家幼女,或因衣食缺乏,贫不能育;或因疾病缠绵,医药无出;作弃之道旁,即送入尼庵,或卖为女优。种种苦况,甚为可怜。
今命郡县设造‘育女堂’。凡幼女白襁褓以至十数岁者,无论疾病残废,如贫不能育,准其送堂,派令乳母看养;有愿领回抚养者,亦听其便。其堂内所育各女,俟年至二旬,每名酌给妆资,官为婚配。
第八条:太后因妇人一生衣食莫不倚于其夫,其有夫死而孀居者,既无丈夫衣食可恃,形只影单,饥寒谁恤。今命查勘,凡嫠妇苦志守节,家道贫寒者,无论有无子女,按月酌给薪水之资,以养其身。
第九条:太后因古礼‘女子二十而嫁’。负寒之家,往往二旬以外,尚未议婚;甚至父母因无力妆奁,贫图微利,或售为侍妾,或卖为优娼,最为可悯。今命查勘,如女年二十,具家实系贫寒,无打妆奁,不能婚配者,酌给妆奁之资,即行婚配。
第十条:太后因妇人所患各症,如经癸带下各疾,其症尚缓;至胎前产后以及难产各症,不独刻不容缓,并且两命攸关。故孙真人著《千金方》,特以妇人为首,盖即《易》基乾坤,《诗》首《关睢》之义,其事岂容忽略。
无如贫寒之家,一经患此,既无延医之力,又乏买药之资,稍为耽延,逐至不救。妇人由此而死者,不知凡几。亟应广沛殊恩,命天下郡县延访名医,各按地界远近,设立女科;并发御医所进经验各方,配合药料,按症施舍。
第十一条:太后因《内则》有‘不涉不撅’之训,盖言妇人不因涉水则不蹇裳,是妇女之体,最直掩密,其尸骸尤不可暴露。倘贫寒之家,妇女殁后,无力置备棺木,令地方官查明,实系赤贫,给与棺木殡葬;如有暴露道途者,亦即装殓掩埋。
第十二条:太后因节孝妇女生前虽得旌表,们殁后遽使泯灭无闻,未免可惜。特沛殊恩,以光泉壤,命各郡县设立‘节孝祠’。凡妇女事关节孝,无论生前有无旌表,殁后地方官查明,准其入祠,春秋二季,官为祭祀。
你道这十二条恩诏可是旷古未有之事么?谁知此诏甫经颁发,大后因见苏蕙织锦回文《璇玑图》,甚为喜爱,时刻翻阅,竟于八百言中,得诗二百余首,欢喜非常,即亲自作了一篇序文。恰好就从这个《璇玑图》上生出一段新闻,却是你们闺中千载难逢际遇。你道奇也不奇?”说罢,把序文取了出来。
未知如何,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