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一十三
本纪第十三卫绍王
卫绍王讳永济,小字兴胜,更讳允济,章宗时避显宗讳,诏改「允」为「永」。世宗第七子,母曰元妃李氏。卫王长身,美髯须,天资俭约,不好华饰,大定十一年,封薛王。是岁,进封禭王。十七年,授世袭猛安。二十五年,加开府义同三司。二十六年,为秘书监。明年,转刑部尚书。又明年,改殿前都点检。二十九年,世宗崩,章宗即位,进封潞王。起复,判安武军节度使。五月,至冀州,以到任表谢,赐诏优答。明昌二年,进封韩王。四年,改判兴平军。五年,改沁南军。承安二年,改封卫王。三年,改昭义军。泰和元年,改判彰德府事。五年,改判平阳府。初,章宗诛郑王永蹈、赵王永中,久,颇悔之。七年,下诏追复旧封,仍赐谥。而永蹈无后,乃以卫王子按陈为郑王后,赐卫王诏曰:「朕念郑王自弃天常,以干国宪,藁瘗旷野,忽诸不祀。历岁既久,深用怆然。亲亲之情。有怀难置。已诏追复旧爵,改葬如仪。稽考古礼,以卿之子按陈为郑王后,谨其祭祀,卿其悉之。」已而改武定军节度使。八年十一月,自武定军入朝。是时,章宗已感嗽疾,卫王且辞行,而章宗意留之。宗章初年,雅爱诸王,置王传府尉官以传导德义。及永中、永蹈之诛,由是疏忌宗室,遂以王傅府尉检制王家,苛部严密,门户出入皆有籍。而卫王乃永蹈母弟,柔弱鲜智能,故章宗爱之。既无继嗣,而诸叔兄弟多在,章宗皆不肯立,惟欲立卫王,故于辞行留之。无何,章宗大渐,元妃李氏、黄门李新喜、平章政事完颜匡定策。章宗崩,匡等传遣诏,立卫王。卫王固让,乃承诏举哀,即皇帝位于柩前。明日,群臣朝见于大安殿。诏路府州县为大行皇帝服七日。
大安元年正月辛丑,飞星如火。起天市垣,有尾,迹若赤龙。壬戌,改元,大赦。立元妃徒单氏为皇后。
二月乙丑朔,太白昼见,经天。壬辰,章宗内人范氏损其遣腹,以诏内外。初,章宗遣诏:「内人有娠者两人,生男则立为储贰。」至是平章政事仆散端等奏:「承御贾氏当以十一月免乳,今则已出三月。范氏产期合在正月,医称胎气有损,用药调治,脉息虽和,胎形已失。范氏愿削发为尼。」封皇子六人为王。
三月甲辰,道陵礼成,大赦。诏曰:「自今于朕名不连续,及昶[chǎng]、咏等字,不须别改。」以平章政事仆散端为右丞相。
四月庚辰,杀章宗元妃李氏及承御贾氏。以平章政事完颜匡为尚书令。
五月,高丽贺即位。试宏词科。
七月,幸海王庄,临奠鲁国公主。
八月,万秋节,宋遣使来贺。
九月,如大房山,谒奠睿陵、裕陵、道陵。百官表请建储,不允。
十月,岁星犯左执法。己卯,诏戒励风俗。